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了便利,现如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途径获取各种咨询。但也出现了各种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现象,通过互联网在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上乱发不当言论,造谣传谣的情况时有发生。
近年来,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谣言的行为屡见不鲜,我日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规定,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行为之一,就是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作为一名金融从业人员,我们更应该牢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守则,以身作则,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五严禁”“五一律”原则,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为工商银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不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错误言论。齐心协力,共同建设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来源:红谷滩支行
作者:汤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