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近日,某网点收到一条服务工单,称银行拒绝为客户办理代理办卡业务。经调查核实,当日一男一女两名客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网点办理银行卡开户业务。工作人员按正常流程审核证件,发现女客户不满16周岁,且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在一个户口薄上,告知其到居住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开具监护证明。代理人当即拨打95588电话进行投诉,称银行拒绝为其女儿代理办卡。在回访中我们了解到,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为叔、侄女关系,不是合法监护关系,政府拒绝开此证明。随后,网点为客户详细说明了我行的制度规定及其正常解决办法,客户表示理解。
二、案例分析
(一)《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为不满16周岁人员办理借记卡必须由其合法监护人代理。如户口薄不能说明合法监护关系,须由居住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或社区(街道办)出具监护证明。
(二)客户对我行规章制度不熟悉、不了解,误认为网点为难客户。
三、案例启示
(一) 网点员工要加强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二) 加强操作风险意识,加大业务审核力度。
(三) 加强服务意识,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维护我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