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实:
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会计会核算规程》关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变更规定:“客户提交变更业务申请资料,开户行受理客户申请录入变更信息资料,并将变更资料上传审批。”本案例中,柜员未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对需要变更的地址进行变更,不符合制度规定,极易引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会给我行造成经济与声誉损失。
案例启示:
1、柜员要学习并掌握对公结算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等相关知识,办理什么业务需要客户提供并审核哪些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2、现场管理人员要真正担负起审核对公结算账户资料的责任,在与柜员共同认真审核的同时,指导柜员详细录入,尤其是单位变更户名、法人代表、地址信息、联系方式、预留印鉴等信息,更要做到双人共同审核,并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予以变更,切不可因业务繁忙而忽视对客户提供的资料的审核,导致差错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