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了,我昨天的收款,手续费按照0.25%标准收取的,太感谢你们了!”电话那头传来了客户张先生激动的感谢声。
原来就在前几天,连山农行营业室客户经理陈虹言营销客户张先生,并成功办理聚合收款码业务。办理中,陈虹言向张先生详细介绍了收款码的办理手续、流程及费率等情况,张先生对0.25%的费率表示认可。业务从申请办理到审批环节均很顺利,张先生当天就使用该收款码进行了收款。但第二天张先生就怒气冲冲地来找陈虹言“算账”,表示昨天刚办理的收款码业务是按照0.3%的费率收费的,而并非是此前宣传的0.25%,要求给个说法。
陈虹言听后立刻登陆商管系统进行查询,系统中费率模板确实是0.25%,又登陆清算系统进行核实,发现情况确实和张先生说的一致,昨天的收款费率的确按0.3%收取的。是自己操作上出现了问题?还是系统清算出现问题?陈虹言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稍加迟疑后立刻拨通了连山支行个金部业务主管刘经理的电话。了解情况后刘经理也登陆二个系统进行了查询,经过详细排查后终于发现问题。农行收款码分为一类户和二类户,由客户在“农行商户服务”公众号上自行申请的收款码为一类户,通过农行商户经理申请办理并审批通过的收款码为二类户。一类户在申请上简单,仅适用于商户体验,在收款限额及费率等方面均有要求;二类户在申请手续上相对严格,由客户经理把关,审批通过后可以享受较高的限额及较优惠的费率。而张先生恰恰误用了自己申请的一类户进行的收款,才导致了问题的出现。
问题找到了,解决办法自然就有了。陈虹言删除了张先生手机里的一类户收款码,又为其制作了二类户的收款码牌,张先生道谢后表示回去就用这个新码牌收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