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因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了无纸化、数字化、网络化,在资金转移和形态转换上极其便利和快捷,在降低经营成本、优化服务质量、拓宽业务领域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成为金融机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的一种重要手段。然而,电子银行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广大客户提供便利、快捷、高效服务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充当其洗钱的工具。因此,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风险,已成为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电子银行业务中存在的洗钱风险探析
(一)政策法规滞后,影响反洗钱工作的执行力
法律的滞后使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监管工作举步维艰。电子银行是银行通过电子化渠道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一种全新金融服务形式,面对当前网络洗钱国际化迅猛发展的势头,我国相关的电子银行法律措施还处于滞后状态。
(二)电子银行业务自身的特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
1.交易客户身份识别存在匿名性,是识别客户的障碍;2.支付交易存在隐蔽性特点,制约异常支付交易的监测;3.电子支付交易方式存在网络性,增大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难度;4.电子银行资金流向具有跨国界性,制约追踪资金流向。
(三)银行机构管理方面风险
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已成为各银行机构实现业务创新、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主要方式,各类业务均已转接至电子银行,相对而言各项反洗钱工作尚未步入正轨,反洗钱业务管理尚未完善,也为洗钱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电子银行业务成为洗钱犯罪的温床。
二、加强电子银行反洗钱工作建议
(一)健全电子银行法律规范,抑制洗钱犯罪
目前我国缺乏电子资金划拨网上转账等有关方面的法律规范,查处电子银行洗钱行为的难度较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子银行和电子支付有关法律制度,通过一系列立法措施,抑制洗钱犯罪,打击跨国性洗钱活动,使电子银行反洗钱工作做到有法可依,防范各种风险,实现有效控制,以促进电子银行网上支付的健康发展。
(二) 完善银行机构反洗钱工作机制,提升反洗钱工作执行力
引导银行机构完善电子业务领域反洗钱工作机制,督促银行机构建立电子银行反洗钱业务风险评估机制,明确电子银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内部审计、合规和后续评价机制,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且,应针对电子银行的业务特点建立系统化的电子银行反洗钱内部工作机制,细化标准,以利于执行过程中把握政策尺度,保障反洗钱全过程有效涵盖全部电子银行业务。
(三)有效执行“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一是在建立业务关系时严格执行准入身份认证、确保客户身份真实;二是建立内部客户信息共享机制,对可疑交易客户建立信息会商制度,提高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三是在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基础上,开展持续客户尽职调查,特别是风险等级高存在异常交易的客户,应记录交易的金额、流向、频率等,结合客户职业背景、经营范围、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等重新识别客户,确定交易实际操作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