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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加强普惠金融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7-07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在金融组织主体、服务对象、金融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使县域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较多制约,普惠金融政策效果未得到充分发挥,亟待重视和解决。
       一、推动普惠金融立法工作,强化法律政策要素保障
       一是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跨部门的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促进普惠金融的专门政策法规。如加快政策性金融立法,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金融行为明确其权利和义务,为金融扶贫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强化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和效力,引导提高普惠金融的参与度。二是建立健全县域地区与省级及以上金融管理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常态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和资源优势,从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倾斜的信贷政策、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四个方面。
       二、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强化供给主体功能
        一是努力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调整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建立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农村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为辅、其他银行机构和保险积极参与的广义政策性金融体系。二是建立多层次、覆盖广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网络。互联网、高科技等都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不具备设立物理网点条件的边远贫困且金融机构空白地区,可以通过布设自助服务终端、手机银行、转账电话、汽车移动金融等多种形式的电子服务渠道,满足其基础金融服务需求。
       三、提升产业经济发展水平,强化承贷主体信贷功能
       一是科学规划产业项目。加大对地方特色产业的研究,探索适合地方的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培育和发展区域性经济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不断优化信贷载体。二是突出项目建设。“贷款难,难贷款”是目前贫困地区经济金融工作的一大瓶颈。建议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集中精力突破一批能带动全局的龙头项目,为信贷投放孕育新的增长点。三是强化企业规范化管理。积极引导、督促企业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扩大银行客户群。
       四、不断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强化金融市场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融资中介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股或由政府出资组建县域担保公司,在贫困地区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民间参与、金融支持、操作灵活、业务品种齐全的担保体系。加快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建设,规范中介收费定价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加快资源流转平台建设。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便企业和农户融资。三是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充分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股份转让功能,促进贫困地区企业融资发展。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四是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保险需要,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向贫困地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来源:舒兰农村商业银行
作者:田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