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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宜春分行“四严禁”助推保险代理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25

工行宜春分行“四严禁”助推保险代理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工行宜春分行高度重视代理保险工作的依法合规经营,根据内在发展和外部监管要求,既大力发展又严格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银行和保险两个积极性,坚持做到四个“严禁”,为代理保险业务划定“安全边界”,促进了业务健康发展,收到好效果。代理保险的期交、趸交和中间业务收入等均名列前茅。
 一、严禁不实宣传。宣传用语严谨,不夸大不缩小,实事求是。在海报、折页等各项宣传方式中,一是严禁出现“最”字字眼。如“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二是严禁出现模糊字眼。如 “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等;三是加强重点提醒。必须以醒目的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预期收益、过往业绩、业绩基准)不等于实际收益”“理财、保险、基金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宣传保险产品时,必须明确提醒客户,我行代理保险产品,不得与存款混淆。
 二、严禁不做双录。双录工作必须要到位,在销售产品时,只要员工参与了客户的前期营销推介,就一定要进行双录;坚决做到代售保险必双录,没有双录必受罚;双录过程要求双人出镜、画面声音清晰、话术规范完整,严格按照上级行话术模板,完整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坚决杜绝超龄客户购买保险;客户信息电子台账必须须加密、纸质台账必须妥善保管。
 三、严禁出现“飞单”。为促进全行保险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更是为了保护员工职业生涯,严格规定并反复强调:任何网点和员工不得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单独议价,不得接受保险公司任何营销奖励、费用或实物,否则,以贪污论处;坚决杜绝本行员工推介客户给保险公司,以换取利益;为保证客户信息安全,网点须每天核查客户信息真实有效性和当天新开个人客户信息。
 四、严禁保险驻点。保险公司人员不得驻点,更不得由其在网点的自助机具、智能设备、网银、手机银行等各渠道代客户操作,在产品营销、达成、退保等各环节,都必须要由我行员工指导客户操作办理并做好双录,严禁任由保险公司人员完成,否则将严肃处理;按要求,每个网点挂点保险公司不得超过3个,且必须是签订合作协议的正规保险公司。易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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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