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及总省行关于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工行新余分行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有效提升案件警示教育效果。
一是明确查纠重点。该行要求自查自纠工作必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扣信贷(含信用卡和票据)、资产处置、投行、资管、委外等第三方合作、金融市场、同业、集中采购等八大领域,重点关注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失职、挪用资金、信用卡诈骗、贪污受贿、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锁定关键岗位和人员,特别是有审批权、选择权、议价权、管理权的相关岗位和人员。二是灵活查纠方式。该行将“坚持与时俱进管控风险和从严治行”的治行理念真正落到实处,逐项逐条对照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与访谈相结合,支行自查与分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关键环节业务风险,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检查工作情况,揭露风险隐患,提出风险管理建议。三是严明查纠纪律。在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的基础上,要求检查人员真实、客观、准确反映排查情况,如实揭示问题,认真发挥检查过程中纠错控制作用,规范员工操作行为,从严落实责任,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