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就是风险,合规创造价值
—学习辽宁监管局辽银保监办发〔2019〕225号文件有感
前几日认真学习了《辽宁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违规案例的通报》(辽银保监办发〔2019〕225号文件,以下简称《通报》,具有很大的触动,对于违规就是风险,合规创造价值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通报》中的违规问题均为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于购房,既违反贷款资金用途规定又违背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求。
针对《通报》中的违规问题,辽宁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相关银行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相关行对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经办支行客户经理、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副行长及行长共11人给予纪律处分。 通过认真学习《通报》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以及相关银行受到的20万元罚款,使得我本人对于“违规就是风险,合规创造价值”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提醒各经营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对照通报所列问题和监管意见,强化业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严防此类问题在我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