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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金融服务的着力点

发布时间:2023-12-12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面对不断变换的金融市场形势,有发展机遇,也面临挑战,经营过程存有不可预测的风险。 因此,金融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齐心协力,为一个共同目标,创新金融模式,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加以引导,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必须建立“务真求实”的工作作风。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政府金融管理、金融行业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信贷资金流向委员会,建立信贷资金流向报备工作机制,对信贷资金流向情况通过上报报表的方式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摸清资金使用的真实底数,成立检查组,通过抽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支持辖内经济发展的信贷比重占比。在检查过程中,对于随意不按实际使用会计科目,搞弄虚作假,数字游戏者,给与党纪、政纪、经济等处罚。问题严重者,对责任人可以实行终身禁入银行业资格处理,有效提高金融行业工作的真实性。为更好的做好监督管理,可专人负责金融机构组织资金的流向管理工作,每家金融机构的资金组织和资金使用情况形成报表按旬或者按月上报,绝对掌握金融机构资金流向的真实情况。形成督导金融机构助力当地经济发展落实的全过程,不看报表看实际,不听口号看落实的工作监督办法。
      建立奖罚分明的任务分配考核机制。金融行业管理部门,在相关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向地方政府做好汇报,征得地方政府的同意,建立资金回流本源的考核机制。采取地方金融机构适当提高信贷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比重,外来派出机构同样担负起属地经济发展的重担,提高属地社会闲散资金回流支持属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行业管理部门实行按月、按季、按年的方式,对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属地经济发展情况、所占比重给予评比和通报,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好的金融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信贷投放按任务要求完成的,政府财政可采取给与一定财政补贴,让金融企业得到实惠,鼓励银行将属地资金组织回归本源,助推当地经济的发展。
       政策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倾斜。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倡导辖内财政、企事业单位、企业项目、属地重大工程项目资金账户,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高的金融机构开设,便于更好的促进辖内地方经济发展,这并非是地方保护主义,是为了让落后地区像发达地区那样,有发展的资本和能力。
 
来源:
作者:田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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