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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现金?我们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09-16
目前市场上主要流通的人民币券别室是第五套人民币,包括100/50/20/10/5/1元面值的纸币以及1元、5角、1角面值的硬币。除此之外,第四套人民币的1角、5角纸币和5角、1元硬币现在仍然正常流通;第二套人民币的5分、2分、1分硬币也在正常流通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对于拒收现金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不同情形,对涉事单位给予警告,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伍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结果将长期在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面对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公众应拿起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要妥善保留相应证据或线索,并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方式为拨打电话“12363”。
2021年9月16日
临商银行平邑支行
梁庆雨   李云伟
来源:原创
作者:梁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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