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行沧州盐山支行始终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职责,形成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联动机制。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
明确各相关部门各岗位人员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网点运行主管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建立以电话、网络、意见簿(箱)、上门、信件等形式的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处理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来源:工行沧州分行
作者:工行沧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