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和满足法律事务和经营改革的阶段性特点和工作需求,景德镇分行法律事务部门自始遵循法律风险防控的原则和制度,科学谋划,合理统筹,强化四项措施,稳步推进法律风险事前风险防控工作。
一、强化业务报审前的协调管理,提高法律审查效率。根据报审业务的不同,某些业务不经过信贷系统发送,此类业务多为总行格式文本的修改或客户提交的文本需求;故对此类风险点不明确且复杂的业务,吉林分行法律部与经办行在业务报审前有效沟通业务背景和特点,完整知悉客户需求和业务需要,并确保报审流程的合规性,保证法律意见的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审查工作服务性,提升风险防控前瞻性。为贯彻总行法律事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我行经营管理、发展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服务需求,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开展法律工作建议和法律服务需求调查活动。同时根据近期会议精神,强调对供应链融资、投行业务等法律风险的提前调研和介入,切实做好前瞻性专业服务。
三、强化法律咨询防控手段的应用,降低后台服务成本。近期法律口头咨询业务量较多,景德镇分行法律事务部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严谨回复每一份咨询,对疑难咨询进行细节沟通、请示领导、组织研讨、编写风险提示或工作研究。法律咨询工作的增加和完善是前后台沟通的机会,提升前台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普及法律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业务流程的启动,降低了后台服务成本。
四、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准确传达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业务辅导和风险提示。不误导、漏传,为一线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有力保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每年至少举办1—2期新法培训班,培训注重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以解决基层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为基点,注意培养大家运用法律法规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基层行员工的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来源:工行景德镇分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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