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丹东宽甸支行个人金融部组织学习信用卡最新司法解释
11月28日,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文件对信用卡恶意投资及银行有效催收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掌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为支行信用卡催收工作带来主动性,宽甸支行组织催收团队集中学习了新《决定》,积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按照《新决定》及时调整了催收方式和方法,保证了日后催收的有效性。同时要求网点利用晨会组织员工学习新法条,利用与客户接触的机会,向客户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引导客户合规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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