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11月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表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国内外企业的执法一视同仁,并透露正在对滴滴和优步的合并案是否涉及垄断进行全面分析评估。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机构改革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的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和商务部承担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原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职能都统一到了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总局,设立了反垄断局。目前,总局层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地方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改革整合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预计12月份能够改革到位。
中国特色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建立
据介绍,《反垄断法》实施10年来,我国竞争政策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反垄断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甘霖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等12件部门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10件办事指南和指导意见,提高了法律的可操作性,推动反垄断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法律有效实施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4部指南即将颁布,给予经营者更加清晰的指引。
反垄断执法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
据介绍,通过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促进了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截至10月底,我国共查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案、山西电力案等垄断协议案件165件,高通案、利乐案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5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围绕消费者和经营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垄断部门严厉查处汽车、燃气、供电、供水、电信、黄金饰品、乳粉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深入开展公用事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
吴振国表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保障被调查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不存在所谓的选择性执法问题,“从执法实践来看,原工商总局查办的垄断案件中,国有企业被查的案件最多,占到了41%,外资企业只占10.7%”。
正在调查滴滴优步合并案是否涉嫌垄断
对备受市场关注的滴滴优步合并案是否涉嫌垄断,吴振国透露说,市场监管总局正在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调查,“我们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吴振国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新经济领域的竞争问题,根据自身创新发展、创新监管方式和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对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发展进行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增强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动力,又要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规则体系。”吴振国表示,市场监管总局会与相关部门一道,依法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