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扶贫攻坚概述
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治国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配置社会资源的枢纽,其天然属性决定着其在扶贫攻坚战略实施中必将扮演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近年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显现,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金融宣传与教育,在金融扶贫攻坚战中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然而,不同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金融扶贫决不能“大水漫灌”,而要做到精准精细、有的放矢。实践表明,切实发挥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消除在实际工作中制约金融精准扶贫的相关因素,构建金融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对我国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基层商业银行在金融扶贫中面临的主要难点
1.信用环境建设滞后,对商业银行投入扶贫贷款形成掣肘。一是金融扶贫意识存有偏差。由于贫困农民文化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对于银行贷款理解不透彻,甚至把银行贷款误解为财政补助,还有部分贫困户思想观念陈旧,贷款意愿不强,对于扶贫贷款持有观望态度,甚至还认为贷款会加重他们经济负担。尽管近年来各地在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保障系统完善方面出台了诸多举措,但总体来看,由于涉及面广,人员分散,具体到落实层面仍然任重道远;同时,由于大多基层商业银行受网点、人员、产品等因素影响,服务半径难以迅速覆盖,信息采集难度大,信息来源渠道窄,在此前提下的信贷投放底气不足。二是社会诚信度不够。贫困农户守信意识普遍相对较弱,部分贫困户把贷款当作免费午餐,少数贫困户甚至出现骗贷和恶意逃债行为,部分贫困村甚至还出现“一户逾期,户户逾期”的现象。三是有效抵押不足。贫困村农民创业大多采取土地租赁,而且农村集体耕地、农户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不能直参与担保抵押,加上贷款抵押物一般都是地处偏僻且陈旧房屋,银行在处理抵押物时还能会涉及社会稳定问题,故实际清偿困难重重。四是抗风险能力低下。贫困村大多以传统农业为主,因此,广大农户往往因农业及农副产品受生产周期、气候条件、盈利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生活水平普遍不高,抵御市场、气候等风险能力普遍不足。
2.信贷资金的有效保证和抵押物不足,影响扶贫贷款的可操作性。在扶贫过程中,主要采取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和整体搬迁等措施来带动贫困户脱贫。而这些措施均具有所需资金数量大、周期长、收效慢和风险大等特点,加之投放对象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居民房屋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有效抵押物价值难界定,往往还存在其范围、归属、流转规则等不清晰、不确定的问题。同时由于地方财政政策限制,贫困地区资金使用非常分散,无法大范围内设立担保金和风险补偿金,导致一些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较好的产业因缺乏抵押担保而无法获得贷款,各商业银行向贫困群体发放贷款时,也往往因担保基金不足和地方政府贴息不到位而导致在银行出现欠息挂账,故而难以保障银政合作的长期性和有效性。从现代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原则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特点来看,与金融扶贫的政策性强、风险大的扶贫贷款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影响基层商业银行投入扶贫贷款的主动性。
3.扶贫资金财政投入总量不足,管理部门分散,可持续性差,严重影响商业银行投入扶贫贷款的趋向性。一是经营理念偏向。从现实看,贫困地区一般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自然资源匮乏,财政收入少,其所在地方政府本身就在很大层面上依靠转移支付来维持正常运转,扶贫资金投入更是捉襟见肘,而商业银行固有属性决定其必然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金融扶贫是面向广大贫困地区的低收入群体,很多商业银行则往往由于自身经营取向而有所忽视,难以承担广大贫困村脱贫致富的崇高使命。同时,向上级争取到的有限专项扶贫资金多为侧重于短期完成任务的“天女散花”式的一次性投入,难以对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和贫困户的脱贫需求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这不但使得基层商业银行对扶贫项目整体推进前景难以把握,进而影响到财政资金投入对基层商业银行的吸引力。二是产品创新有待增强。目前各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村脱贫的金融产品比较单一,投资理财、涉农资产证券化等中间业务开展较少,新兴的电子银行、信用卡、承兑汇票等覆盖有限,契合精准扶贫特色的专属产品更是少之又少,难以从根本上满足贫困地区农户的多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是内生动力有待提升。目前脱贫攻坚总体上还是属于政治任务,无论是业务开展还是考核激励都明显滞后,再加上大多金融机构的员工已长期脱离农村工作,金融扶贫的适应性和创新性明显不足,从而极大地影响了金融机构脱困攻坚有序开展。
4.扶贫机制不够健全、“精准扶贫”缺乏合力。一是扶贫信息反馈不充分。金融精准扶贫重在扶贫对象选择的“精准”上,但目前金融机构、扶贫政府、金融监督部门没有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没有全面实现贫困地区每家每户的信息共享,银行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不对称,存在“雾里看花”的现象。二是跨行业协调机制不全。由于历史原因,扶贫工作大多采取自上而下的救济式和运动式扶贫,由扶贫部门领导分派任务,相关单位定点、企业出资或财政资金补给等方式进行,但实际上仅是杯水车薪。而金融精准扶贫也绝不是仅靠某一家或几家银行就可成行,而是需要涉及的政府、贫困村相关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成功。因此建立健全专门的脱贫致富协调机制必不可少,否则极易造成扶贫投资的重复或缺位。
5.贫困户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压缩了基层商业银行对金融扶贫对象的选择空间。贫困地区由于受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多方面限制,在交通、信息、市场、文化和思想观念等方面对外交流相对较少,劳动资料缺乏,劳动手段陈旧,生产方式滞后,缺乏先进的实用技术获得途径;加之劳动者本身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对新生事物接受缓慢、对外部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致使商业银行在参与金融扶贫工作中产生的疑虑和担忧加剧。
三、基层商业银行在扶贫开发中发挥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1.构筑强大的金融精准扶贫体系。一是要搭建政府和金融机构扶贫合作平台。金融精准扶贫绝不是商业银行单打独斗就能成功的,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扶贫部门、村委会的联系沟通,切实做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议事、规划、方案、措施、后评价相衔接。同时,各商业银行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与当地村委会、村干部的通力合作,既能缓解基层银行员工人手不足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又能凝聚合力提高扶贫效率。二是摸清扶贫对象及资金需求。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因此,各商业银行要以贫困村的建档立卡和大数据为基础,不断完善贫困对象的基本情况和金融信息,有效识别并掌握贫困农户的实际脱贫需求,从而为建立完善科学扶贫体系创造必备的条件。此外,各商业银行还可根据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大数据系统自动授信评级,简化授信的流程和复杂手续,及时满足贫困农户的实际资金需求。三是完善精准金融扶贫工作体系。要通过建立“银、政、企、农”四位一体的合作模式,让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并积极探索更多的扶贫协作新模式。在具体工作中,要下沉服务重心,足额配置金融资源,既要成立专门的金融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又要选派年富力强的干部员工担当扶贫重任,以进一步提高金融精准扶贫的契合度和实际成效。四是夯实金融精准扶贫的发展基础。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金融便利店、“惠农通”工程便民服务点等农村小型金融服务点,加快转账电话、POS机等电子机具布放,积极推广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研发金融精准扶贫专用借记卡,实现跨行取现手续费全免和电子渠道与传统柜面的优势互补,从根本上打通金融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2.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开展好金融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商业银行要发挥好倡导者和开拓者的作用,将贫困地区农户的资产情况、征信记录、经营情况等录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同时,要加大农村“信用村”创建力度,持续提高贫困地区农户诚信度和区域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加强贫困村普惠金融教育。要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并利用当地群众庙会集会、踏青出行等途径扩大宣传声势,或可联动社会慈善机构捐赠科普、农业、理财等方面的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地区农民提高科技、金融知识水平。三是加强金融精准扶贫“智力”支持。要外请“三农”专家对贫困村经常性地开展各类专项知识培训,大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金融精准扶贫的可持续性创造条件。
3.全力推进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一是要创新涉农金融产品。要根据贫困村脱贫致富的实际需求和客观条件,专门研发具有区域扶贫特色的金融产品,以更好地满足贫困农户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如可围绕现代规模农业,为当地农户推出“种植大户”、“种植业贷”和“惠农贷”等小额贷款,以实现金融资源与优质农户或优质小微型企业金融需求精准对接。同时要创新贷款担保形式,切实将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非传统抵押物试点纳入担保范围,探索推行合作社直接担保、大型农用生产设备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村农户“融资难”问题。二是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要借鉴线上如阿里巴巴融资中介+模式,运用大数据对贫困农户所在银行的信用报告和交易记录评定信用等级,逐户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和支持名录,进一步加大与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合作力度,并要通过网络仓单融资、网络订单融资等途径,更好地满足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整合优势资源推动电商发展。要探索推出“三农”电商服务平台,设立贫困地区电商和扶贫金融研发中心,积极鼓励更多的贫困村农户参与介入。同时要整合贫困地区涉农电商平台资源,以贫困村客户线上线下经营为主体,打造生产经营应用平台,吸引更多贫困村优质企业、农副产品经销商和代理商嵌入金融服务。此外,各商业银行还可在自身门户网站和APP产品应用平台进行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应用与推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生产、农机租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四是拓展贫困地区移动金融服务。要强化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贫困地区金融数字化服务的覆盖面。如可通过创新开办“农村通”、“企业通”、“E商管家”等移动金融服务品种,实现对企业上下游财务结算、产品销售和货物配送网络化金融服务模式。
4.积极探索金融精准扶贫可持续发展新途径。一是牢固确立金融精准扶贫的战略思维。各商业银行要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制定扶贫政策和实施细则,落实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和扶贫长效机制。在具体工作中,要主动联动贫困区政府、贫困村、贫困户,系统而全面落实好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资金、服务方式及品种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加强过程帮扶和绩效评价考核,切实从“金融网络、农村信用、农村支付、农村现金、农村保险”五个方面构建金融精准扶贫服务体系。二是推进重点项目与金融资源精准对接。要依据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规则与相关产业扶贫规则,深化与扶贫政府、保险和信贷担保公司的合作,通过“产业联动、扶贫惠农、线上互动”模式,帮助当地优势企业解决资金供应,带动产业链条上的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和优质小微型企业长期发展,并要突出“一县区、一特色、一品牌”特点,推动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尤其要加强与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构建新颖的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让贫困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能得到更高效、更实惠的金融服务。三是联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特色专项活动。要深化与当地就业管理部门合作,择机开展创业大赛评定活动,真真切切为贫困农户、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创业搭建施展平台,专门制定和落实信贷服务标准和流程,对优胜者给予贷款支持要联合涉农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共同开展重点农业、农村企业金融精准服务活动,针对涉农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农小微企业专门设立重点支持名录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商业银行+风险补偿基金+保险公司”和扶贫贴息贷款。四是建立和完善金融精准扶贫的正向激励机制。要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业务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调动金融机构布点展业的积极性。各商业银行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金融精准扶贫与其他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同考核。
当前,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基层商业银行必须利用自身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金融扶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做实金融扶贫这篇大文章,真正做到以扶贫富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风险补偿资金为杠杆,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和管理机制,将扶贫资金和信贷资金进行有机整合。提高金融扶贫的效益和效率,为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早日迈入小康社会,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做出基层商业银行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