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支企支小支微的市场定位不动摇。牢记服务区域经济的使命,按照国家“有保有压”的产业政策要求,主动压缩房地产等非产业和“三高”等落后产能的贷款规模,加大对产业客户、工商户、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把好钢用到刀刃上”,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
加快贷款营销机制转换。进一步完善贷款营销中心建设,充实配备素质较高的人员,规范信贷前、中、后台部门和人员设置,完善集中营销、小组办贷制度,加快小额贷款办理速度,提高小额贷款占比。同时严控法人贷款,原则上做好现有客户的维护,不再发放新贷款,确有需要的客户,严格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把好质量关。
实行贷款主导人制度。各支行对辖内产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好基础档案,及时向营销部门推荐,由营销部门进行贷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发放成功的,主导人负有共同管理、到期收回的责任,并写出收回书面承诺,对贷款本金和利息按比例计提绩效工资。
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一是按照银监会要求,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结合客户忠诚度、贡献度,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留住老客户;二是根据新贷款客户经营项目、与该行是否有其他业务关系、征信、担保等情况,适度给予利率优惠,使贷款品种、期限、利率符合市场要求,不断开发新的客户,并逐步把新客户培养成优质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