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分行营业部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清收委托自然人欠款8万元,为该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年初以来,分行营业部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剩余自然人委托资产清收任务,并成立了由主管行长为组长的清收小组,按期对重点目标客户进行清收。
二是认真筛选,确定自然人清收目标客户,重点清收。
该行自然人客户剩余较少,且经过多年清收,已无潜力客户,该行客户经理依据自然人管理台帐,确定2户房产抵押目标客户,经过前期催收,已与该行达成还款协议,但是迟迟未能履约,客户经理积极跟进,通过与上述客户多次电话联系并上门催收,向其陈述利害关系,于3月27日偿还我行贷款本金共计8万元,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