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邮储银行吉安县支行按照省行《关于转发总行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自2008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自查。
该行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党费,每逢工资变动,都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全体党员都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收缴的党费及时如数上缴到上级党委,没有截留使用现象。
自查活动期间,该行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党费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使每名党员都了解和掌握中央关于党费收缴管理的要求,清楚本人的党费应该如何计算、如何交纳,清楚中央对党组织管理和使用党费有哪些规定,清楚中央对这次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有哪些要求等,引导党员清除模糊认识,使补交党费过程成为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觉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