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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与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7-04-18

 小微企业与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中国农业银行抚顺分行 李钦夫

摘要: 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已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小微企业和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为推进我国经济的稳步运行,企业征信体系,尤其是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成为当下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本文通过对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的发展状况和困局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小微企业、农村经济、征信体系建设

前言:

2015年下半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指导下,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抓手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助力中小(微)企业,农户融资发展的有效手段”。征信作为兼顾专业性和独立性而存在的客体机构,通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筹收集、记录以及合理评估和判断企业和个人相关信息,进而帮助个人和企业形成各自的信用档案,这种档案可以帮助我们合理评价其履行信用责任的能力,因此可以说它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2016年,中国经济实现了“十三五”时期的开门红,全年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预期指标。2017年中国经济预计将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稳中趋优。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活动越发频繁快速,对资金需求也将越来越旺盛,贷款余额率创新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的征信体系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们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推动创新,稳定社会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它们的发展可以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然而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融资难却是制约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关键因素。国内外学者对于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融资难问题的研究较为丰富,取得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研究成果。总的看来主要围绕信息不对称展开的,普遍认为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融资难是银行与之信息不对称导致。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主要途径就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征信体系。因此,分析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征信体系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而找出解决办法,是促进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思路。

一、小微企业与农村征信体系发展现状

    企业征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发展已然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征信运行机制和规则体系,已经成为市场交易中不可或缺的金融手段。相较之下,我国的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19966月《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逐步建设。到2002年底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的企业咨询信贷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2006年完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的构建。同时,我国央行开始在国内部分省市试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通过对试点问题的改进最终在企业的基础数据库中建立了中小企业这一单独的部分。根据国家文件,2013年央行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合并并改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近十年间,全国企业系统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展,截至2014年底,我国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数1724家,其中接入小微型金融机构1179家。截至2015年底,该系统共收录了全国超过2100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其中的1/4存在着信贷记录,全年日均查询次数达到24万。2016年末,我国基本建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实现了企业信息互联互通。 
  短短十几年的时间,伴随着征信体系的逐步建设,我国征信机构也发展迅速。目前,我国的征信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首先,以政府牵头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这类机构是政府为响应国家号召而设立的征信机构;其次,社会征信机构,这类机构规模上并不大,且其发展水平在各地区表现不一,主要担任企业信用服务的职能;最后是信用评级公司,纳入我国央行统计范畴之内的信用评级公司的数目已超过了70个。从业务和规模上来看,我国征信业逐步呈现一种多头垄断的局面,少数几家征信机构,比如金诚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美国邓白氏上海咨询有限公司等,他们的业务覆盖范围达到了全国市场的绝大部分,而其余的征信企业根本无法与它们相比。根据调查显示,金融机构通过征信查询系统有效地降低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例,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系统显然已成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成为企业与企业、银行与企业、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不仅小微企业化解融资难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而且也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征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征信机构的业务集中度越来越高,征信行业进入门槛逐渐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的透明度仍然不高,征信监管机制尚未形成,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政策环境仍然严峻,亟待大力改善。
  我国征信行业的法律法规较为匮乏。近些年以来,我国政府通过依次颁布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来推进征信行业达
到并维持其运行上的高效发展。2013年国务院颁布《征信业管理条例》,并于2016进一步完善。2013年央行颁布实施《征信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颁布《企业征信服务机构自律公约》。一直以来,虽然我国加强在企业征信相关法律体系方面建设,但是其中缺乏对于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影响了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和发展。尽管我国《经济法》、《民法》、《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条文中,对诚信经营做出了有关规定,但是并为全面系统反应出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诉求,也不符合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群体特点。

二、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建面临困局的成因

(一)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自身存在的问题 

如果一家在银行有贷款的企业既有还款资金,又有还款意愿,那么这家企业不会出现违约,它的信用度就会非常好。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就出现在这两个方面。

1、信用观念薄弱。从当前情况来看,小微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在经济活动中中屡屡出现缺乏诚信、不守信用的现象。一方面小微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大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而忽略了信用问题,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诚信的缺失,在未来的经营当中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损失。一些个别企业甚至存在着许多逃债、偷税、漏税、弄虚作假的情况,因此信用信息的披露可能会因此给他们带来许多麻烦;另一方面这些小微企业本身规模较小、所面临的破产危机较大,他们会担心信用信息的披露会外泄商业机密,使其本身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因素都导致他们不会主动上报信用信息,为我国的征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这一切的原因都是源于企业主对信用观念薄弱。
  
2、财务信息不透明。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根源实际上在于信息的不对称。也就是说,投资者不能清楚地了解小微企业自身以及其融资项目的具体信息。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财务资料中存在着要素不全、数据缺失、财务报表不平衡等问题,这些都导致了小微企业先天的信息缺失。还有许多农村经济体根本没有任何财务信息,银行流水也只能反映其部分经营情况,大量的现金交易无法核实,这加大了征信工作中信息收集的难度。同时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体资产较少,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极其有限,也是其无法获得有效融资的主要原因。
  (二)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征信监管力度不足
 
 1法律基础薄弱。本文在前面也提到截止到目前,我国最新颁布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法律法规,仅有《征信业管理条例》一部。《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和《企业征信服务机构自律公约》都属于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章范畴,约束力较不大。同时,这些文件的发布为我国征信业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推进了我国企业征信系统的发展,然而他们并不是针对性的对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做出的规定。此外,其它法律如《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法律也并没有专门用于小微企业信用的有效规定。所以,目前我国在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面几乎是空白的,使得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信用体系构建过程缺乏真实有力的法律支持。

2监管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征信公司间水平差距较大,各个公司良莠不齐,进而导致征信机构缺乏信誉,公众对征信行业整体的认可程度较低。原因是一方面现在我国的政府部门在征信机构设立准入时未能对征信机构的技术水平、准入资格和行业标准等实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在行业规范层面,我国对企业的信用登记、信用担保以及信用治理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仅采取分市场监管模式对企业的信用进行初步评级。
  (三)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的协调统一难度大。

企业经营信息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包括工商、税务、法院、财政、技术监督等,同时也涉及到许多非政府部门,包括银行、电信等多个单位。为保护客户权益,各个机构部门对自己拥有的客户资信信息通常不便公开,导致信息不通,使得使用者对客户资信情况查询极为复杂。如果我国目前拥有一个全国通用的信用信息平台,那么将大大提高征信体系建设效率。

三、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培养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体的诚信意识。健全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的构建,首先要从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体自身入手,通过加大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诚信意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鼓励政策来正确引导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积极自主申报企业财务以及其他信用信息。此外,在有条件的小企业内部应该建立信用监督治理机制,同时推进能够为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财务机制构建和发展。
  (二)完善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的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系统发展较慢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为保障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能够在未来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从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促进征信数据公开、使用和保护;二是加强对“第三方征信”法律制度的建设;三是建立对失信的惩罚措施。在监管体系方面,加大包括银行、工商部门、社区、公用事业收费单位、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在内的其他部门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管理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三)构建协调统一的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共享平台。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发挥其引导作用,通过规定统一的、系统的征信标准来协调和整合全国各部门、各机构所搜集的征信数据,建立全国通用的中小企业征信共享平台;其次,通过更加完善的优惠政策来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加入到征信系统的构建中来。目前,“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成为热点,逐步实现央行征信系统与网络资源的对接,用大数据的科学方法计算互联网中数量繁多的变量,能将更多其他的有用信息也归入征信系统之内,对这一平台的应用将带领我们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征信共享平台。 

四、征信体系对未来经济发展的影响

构建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不仅是建设信用经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工作,也是化解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净化社会信用分为、惩戒失信行为、推动企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近年来经过政府,人民银行、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已经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我国经济体制将不断优化,社会制度将不断完善,信用环境将逐步改善,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业必定能够以更加卓越的表现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通讯员:李钦夫

联系方式:13842036034

来源:原创
作者:李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