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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江门分行关于防范出租、出借、买卖账户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2-03-18
    部分群众认为银行卡、账户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不管是出售还是租借,都是个人的私事。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其实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一、违规出租、出借、买卖账户的风险
    1.可能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银行卡、账户内储存了大量的个人敏感信息,如果因贪图小便宜出租、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户,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用受损,并危害自身财产安全。

    2.可能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个人出租、出售银行卡、账户会为不法分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成为帮凶,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二、违规出租、出借、买卖账户引发的法律责任
    1.面临信用惩戒。2019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发布《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联手惩戒贩卖银行卡和账户的行为,强调会将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账户的相关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规定,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银行卡、账户的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2.可能引发民事责任。违规出租、出借、买卖账户给他人,被用来从事洗钱、非法集资、经济诈骗等非法活动的,导致第三人财产损失的,账户所有人可能还要连带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3.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法发[2021]22号)等法律规定,违规出租、出借、买卖账户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而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警示案例
   吴某和雷某相识多年。自2016年10月起,吴某多次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多个银行办理银行卡,然后以每张卡200元至300元的价格卖给雷某。雷某买来这些银行卡后,用来转移和提取电信诈骗来的赃款。2018年11月,吴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四、风险提示
    建议消费者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件等,切勿违规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同时,若发现有买卖银行卡等线索的,请及时拨打全国反诈专线96110或向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
作者:工行江门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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