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国内反洗钱监管趋严,面临的反洗钱合规风险与日俱增。我国在2007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全面部署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商业银行作为法定义务机构,具有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风险管理和风险等级分类等反洗钱义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反洗钱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近期,通过对商业银行部分网点的实地调研,发现网点在反洗钱业务操作上存在一些不足,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一、网点在反洗钱业务操作上的不足
(一)网点对客户初次身份识别重视不够。网点是各类风险防控的一线,但是防范洗钱风险仅仅是网点日常工作中的一项任务,还需要面对大量的销售、营业指标。长期以来,基层网点对客户身份识别仅满足于将开户要素填全,以防系统无法开户,但是对于个人、公司账户开户基本信息中联系方式、地址、个人职业的真实性,受益所有人、实际控制人的穿透性和全面性等重视不够,所以在日常监督、后续监控所依靠的信息存在失真的现象。例如:在部分网点新开户的留存资料中,发现常住地址有留存酒店及外地的现象。
(二)网点在客户身份验明上具有局限性。目前仅有身份证联网核查与公安机关联网,但对身份证之外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警官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单位客户的营业执照等证件的真伪缺乏有效的验证系统,基本上是靠临柜人员用“肉眼”识别,风险较大。
(三)在进行增强型尽职调查时手段过于单一。网点在处理这类业务时,通常依靠打电话问询相关信息,经常遇到客户电话联系不上,或客户拒绝回答的情况,了解到的信息过于浅薄。特别是对个人客户的职业调查流于形式,遇到风险事件未开展有效的重新识别工作,银行对洗钱高风险客户,非面对面客户未采取更严格的尽职调查措施。同时对客户风险的分类不够准确、科学,甚至出现逾期情形,在对网点的调研中,超一半的网点存在逾期调整客户风险等级的情况。
(四)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缺乏效率性。网点普遍存在对日常发现的可疑线索敏感度不高、关注度不够,主动上报的线索有限,调研的绝大部分网点今年以来未上报一笔大额可疑交易。经问询反洗钱岗位人员零上报原因,一是可疑交易分析的要求较高,网点没有掌握甄别的能力,另外繁重的考核压力导致其没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到可疑账户分析中去;二是交易分析的手段有限,依靠人力分析,工作量大,没有相关的系统辅助;三是缺少奖惩和激励方案,对网点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笔数、质量、立案数等没有具体的考核。
(五)银行系统未与工商、税务系统联网,导致在对客户持续识别及重新识别方面缺乏主动性。例如:个别已在工商注销的单位未及时到银行销户、法定代表人未及时变更等问题基本依赖于客户主动申请变更,上述问题会造成监管处罚中“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这一规定。
二、对进一步规范反洗钱操作上的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信息获取渠道。例如:将公安部门管理的户口簿、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税务、公安、工商、征信等信息,全部纳入联网核查系统,实现公民身份信息的一键筛查,方便银行在办理业务是能够及时核对、了解客户身份信息。或是各家商业银行相互之间及其与人民银行之间建立专门的账户共享系统,经审核、审批或司法机关协查后能获取他行的账户交易,有效追踪可疑账户,防范多头开户洗钱犯罪。
(二)增加反洗钱业务培训机会,提高一线人员素质。培训要有侧重点,针对一线操作人员,侧重于客户的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客户咨询的相关话术的培训;对反洗钱关键岗位进行可疑交易识别与上报、后续风险管控方面的培训;对国际业务条线开展国际制裁合规风险方面的培训等。总之,培训要有效果,培训的目的不是为了完成履职要求,而是要通过一遍遍的反洗钱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反洗钱综合判别能力,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从本质上提高反洗钱操作水平。
(三)优化前台操作系统及智能终端。随着人工智能系统在营业网点的普及,采取自助办理业务的客户越来越多,方便客户的同时,也给反洗钱工作带来潜在的风险,这时对系统进行优化就很有必要了。例如:针对持外地身份证办理开户业务的客户,对留存地址栏进行设置,不能点击自动留存身份证上的外地地址,必需手填,且必须现场工作人员授权,提高留存常住地址的有效性。在前台操作系统中,对有权机关网络查控客户,自动跳入网点工作台代办事项中,便于网点人员能及时发现并进行客户风险管控。
(四)加强基层反洗钱履职考核,提高反洗钱岗位人员履行反洗钱职责的意识。将反洗钱尽职履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可疑交易报送、客户风险管理等作为考核与检查的重点,确保反洗钱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洗钱事件造成较大声誉风险或者导致监管处罚的机构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当然对及时上报线索的个人、机构给予物质奖励和考核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