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假币浓度,提高我行声誉,景德镇分行紧紧抓住现金清分这一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反假工作,对上解人行的现钞提出了“假帀零容忍”管理要求,并通过退库、停库等措施来推动全行实现假帀浓度控制在“百万分之一”工作目标。
一、明确各级管理职责。明确市分行现金营运中心为清分工作管理和实施部门,对全行清分工作质量负总责;县域支行现金管理中心作为市分行现金营运中心的分中心,负责管理辖内网点的清分工作;各网点支行、分理处负责本机构现金清分工作;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市分行现金营运中心主任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主管现金管理工作。
二、优化现金缴存流程。在延续原城区网点现金清分缴存流程的同时,对下辖县域支行清分缴存工作环节进行了优化调整,规定县域支行百元面额(不含百元)以下成捆票币清分后不再缴存当地人行,改为先上缴到市分行现金营运中心,由市分行现金营运中心清分复核后再缴存市人行,以提高清分质量,严控假帀浓度。
三、配齐现金清分机具。为提高清分效率和质量,保障全辖网点全面实行冠字号清分,市行统一配备了必备的机具设备。现金营运中心(分中心)配备了以两口半型号为主的点验钞清分机具;为全辖所有网点的99999柜员配备了一口半型点验钞清分机,专门用于上缴现金和现金自助机具加钞的清分。
四、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市分行运行管理门为清分工作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现金清分及假币浓度监测通报机制,每月通报全行及全辖各网点全额冠字号清分工作质量和假币浓度情况。
五、健全反假激励机制。市分行制定了现金清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激励办法,以及清分工作绩效挂钩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兼岗主次确定绩效工资挂钩权重,从而建立和健全了清分反假激励机制。对柜面发现收缴假币的柜员、清分发现假币的清分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上存市行、缴存人行等环节出现假币的单位分管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奖罚,或扣减相应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