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分行积极开展“十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检查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现金管理环节的风险治理和防范工作,确保自助银行生产运行安全,坚决遏制现金管理环节的经济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根据全行现金管理风险治理和防范工作需要,在全面落实总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关于自助银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从内部管理、风险防控、操作流程、责任处罚等方面,及时制定、修订了《关于强化自助银行风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景德镇分行网点库存现金限额的通知》、《附行式自动柜员机集中运营管理实施方案》、《附行式自动柜员机差错处理流程》、《景德镇分行业务运行风险事件管控奖罚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健全了自助银行制度体系,夯实了现金管理基础。
二、规范操作防控风险。要求全行严格落实现金管理重要风险环节的各项管控要求。一是对离行式自助银行设备装卸钞等管理工作实行分组轮换管理。二是严格要求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钥匙必须做到两人分管分用,单线传递,并通过登记簿办理交接手续,严禁交叉使用和保管。四是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及时修改,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必须统一存放入指定的监控范围内的保险箱内妥善保管。三是自助设备钞箱现金应控制在规定的库限之内,并按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清点。四是自助设备装卸钞账务集中核算,装卸钞计划制定、装卸钞资金出入库、端机装卸钞、自助设备长短款应通过ATM运营管理系统处理。五是自助设备运营管理使用的各种凭证、报表和登记簿,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管理。
三、明晰责任齐抓共管。按照部门和岗位分工,明确了自助银行管理直接责任人:装卸钞人员、相关记账人员和出入库人员;管理责任人: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自助管理分行中心及乐平支行分中心负责人;领导责任人:分行现金中心负责人、各支行及分理处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检查监督责任人:运管部检查辅导员、办公室保卫人员、运管部及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对自助银行管理的各自责任。要求对负有检查督导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要密切关注自助银行运行情况,齐抓共管,切实履行好对自助银行的日常管理、人员使用、风险防范等职责。
四、加强排查严格督导。认真查改现金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运行安全。一是切实抓好管理人员排查和监督工作,存在异常行为的员工不得从事离行式或附行式自助银行管理工作;已在岗人员排查出存在异常行为,必须立即换岗。二是市行业务运行检查辅导、保卫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全行现金业务运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运用现场或非现场手段对全行自助银行管理人员执行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对全行自助银行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自助银行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三是现金及自助银行管理中心,要督促并参与自助银行管理人员做好查库等检查工作;及时督促装卸钞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实时关注装卸钞人员装卸钞情况;不定期检查、了解和组织整改自助银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严肃纪律处罚到位。市分行运管及保卫部门的检查监督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对现金业务的检查原则上要做到“有检查必通报,有违规必追责;有问题必整改,有整改必回复”,对辖内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进行通报、处罚、教育。对检查监督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和处理建议,各相关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纠正,不得以客观理由掩盖问题拖延应付整改,不允许屡查屡犯。自助银行管理问题的处理、处罚严格依据总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市行《业务运行风险事件管控奖罚办法(试行)》等制度执行,对重大事项特事特办,从重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