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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景德镇中山支行扎实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22

        为了构建和谐金融,倡导诚信服务,工行景德镇中山支行积极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良好的交易环境,积极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在各项业务办理过程中做到依法合规、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权益。根据市行要求,中山支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告知其金融消费服务争议投诉渠道和方式,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维护自身权益。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中山支行接到市行的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的活动宣传小组,对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关于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南银发〔2017〕37号)及总行关于开展“3.15”消费者宣教活动的相关要求进行认真学习,制定具体宣传活动措施,落实宣传活动参加人员,保证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二、做好网点阵地和市场宣传。一是利用电子门楣LED进行滚动播放相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标语,营造活动氛围。二是向前来网点办理业务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对商品交易市场,农村市场,县域特色市场的客户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广大客户知道消费者应享有权利,主要是让消费者明白享有新消法规定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七种权利。
    三、合规收费,规范服务。建立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授理和业务办理按流程办理,规范操作,涉及收费项目实行公开,一是营业大厅醒目位置摆放收费手册,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便于客户查找。二是所有收费均大机自动扣收,由流程控制收费,规范了收费手续,杜绝手工收费可能造成漏洞,全面落实客户至上经营理念,充分尊重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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