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上级安排部署,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行枣庄薛城支行开展《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与宣传活动:
根据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会议逐条领学了《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运用“法治”武器,明确了公民在公共环境、交通、社区、家庭、旅游、商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应有的行为遵循,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该行各网点广泛开展学习与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丰富活动开展形式,通过基层网点街头和厅堂宣传,切实提高了公民文明行为的意识,制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条例》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阵地宣传,各网点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让员工与客户时时处处受到熏陶,在耳濡目染中更加深刻领会《条例》。
下一步,建行枣庄薛城支行将继续通过多平台、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开展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宣传教育,真正实现文明到心,文明在行,确保学习宣传工作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