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印章管理,有效防范柜面电子印章风险管控,在坚持电子印章“四项管理原则”和 “十个严禁”的基础上,实施“四个规范”加强柜面电子印章管理,保证电子用印真实、合规。一是规范“用印对象”录入要求。在办理电子用印业务录入时,准确录入用印凭证名称,不能录入笼统的名称,保证用印资料合规、完整。二是规范“业务类型”录入要求。对公账户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时,尽量使用“对公活期开户”、“对公账户上报”业务系统联动的“账户管理专用章”,减少人工“电子用印”,提高电子印章管理的合规性。三是规范“用印事由”录入要求。录入时简明扼要,与真实业务场景、业务资料名称一致、准确填写原因,保证用印查询、检查的合规性、一致性。四是规范“印章打印位置”要求。使用“手工用印”时,打印位置原则上应选“指定位置”,按照系统提示准确上传资料影像,同时应做好资料影像回扫工作,保证电子用印全流程合规、完整。
来源:柳河农商行
作者:范庆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