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总、省行下发的《关于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进行鉴定、销毁。工行新余分行精心组织,严格流程,分类管理,加班加点,有序推进个人信贷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截至11月末,已销毁14155笔个人信贷档案。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该行行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档案行领导任组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及相关人员、各支行信贷员、档案中心档案员为小组成员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为减轻基层支行压力,提高效率,该行特别聘请了二位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退休员工协助工作。该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重点,解决难点,努力克服相关机构、相关部门“不想销、不敢销”的困难,有序推进该项工作。
二、分类管理,逐级认定。为了保证个人信贷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范有序、手续完备,该行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明确鉴定工作的范围、步骤、要求,强化鉴定工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一是全面清理,清查造册。2018年8月分行信贷档案员对1999年至2013年超出保管期限的16463笔个人信贷档案列出已失去保存价值鉴定清单。为了便于查找,清单按合同号大小顺序排序,列明销毁档案的客户名称、合同号、放款日期和实际结清日、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拟销毁时间等内容,提交信贷档案鉴定小组审核;二是反复鉴定,审慎稳妥。信贷档案鉴定小组对超出保管期限的档案逐笔进行鉴定。经过认真和反复的鉴定,确定其中的14155笔确实已失去保存价值,信贷档案鉴定小组出具鉴定意见,小组成员签字确认销毁。对超过保管期限但仍有保存价值的2308笔档案采取延长保管期限办法,继续保存。
三、一笔一清,合规销毁。该行从增强科学管理、服务经营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明确“经鉴定确无合理理由继续保管的档案一律不得延长保管期限”,做到应销尽销。经小组鉴定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分行信贷档案员编制销毁清单,随鉴定意见报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于2019年2月实施销毁,鉴定意见及销毁清单永久保管并刻制成光盘保存。同时分行信贷档案员将销毁档案数据录入台帐系统。分行档案室负责组织销毁工作,档案从运输到销毁,都保证了档案人员在内的两人以上全程监督,确保其无法还原。
此次个人信贷档案销毁工作,优化整合了该行城南、城北两个综合档案库,通过将城北4.3万卷个贷档案搬入城南档案库,并重新整理入库个贷档案2.4万卷,鉴定出待销毁个贷档案1.48万卷,并迁出库房,有效盘活了库容,降低了管理成本,优化了我行档案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