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扎实地开展送温暖活动, 落实总省市行党委对困难员工的关心关爱,根据全年困难救助工作计划,近日,工行泰安分行根据总省行《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困难员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迅速在全行启动2018年困难员工救助活动。
此次困难员工救助对象,主要具备以下条件: 员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因治疗开支巨大造成生活困难;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此专指员工本人无其他兄弟姐妹、完全由员工本人赡养的情况)患重大疾病,因治疗开支巨大造成生活困难;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人员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特困员工救助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员工本人和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变故,实际负担费用超过20万(含)且家庭年收入小于10万(含)并仅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的在职、内退、退休员工。
各支行要根据员工困难程度确保救助精准,把救助资金真正用在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员工身上;救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慰问一般性生病员工,更不得截留挪用;要结合送温暖活动,深入基层关心关爱困难员工生活,切实把各级行党委的关怀送达困难员工,开展送温暖活动要务实节俭、轻车简从,不得违反八项规定,以体现党委和工会组织对困难员工的关心关爱,确保困难员工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