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宜春分行压实责任追究全力提升业务集中处理质量
为有效解决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持续居高不下问题,工行宜春分行针对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连续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严重影响全省业务集中处理质量的现象,从7月份开始,着力控制业务风险,提高处理效率,快速压降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对退回率超过规定值的网点和柜员进行处罚,对集中处理退回率低并受到省行通报表扬的网点和柜员进行奖励,并对月底前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特别高的支行分管领导、网点主任进行约谈,力求彻底改变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居高不下的现状。
一、明确考核目标。该行提出分阶段进行考核,明确要求截止10月12日,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控制在2.2%以下;10月19日,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控制在1.8%以下;10月31日,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控制在1.6%以下,全行业务集中处理退回率稳定控制在1.5%以下,充分发挥二级分行在集约运营、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服务支持能力与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强化监测管理,实时监测业务集中平台作业情况,及时掌握业务有无积压、是否反复流转、处理是否正确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合理调配劳动组合,实行重点通报和个别提醒结合,有效应对,持续完善专业考核,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二、抓实责任追究。该行提出10月12日,支行平均退回率超过2.6%,主管副行长每人处罚200元。网点退回率超过2.6%,网点主任、现场主管每人处罚200元。支行平均退回率超过2.2%,主管副行长每人处罚100元。网点退回率超过2.20%,网点主任、现场主管每人处罚100元。10月19日,支行平均退回率超过2.2%,主管副行长每人处罚300元。网点平均退回率超过2.2%,网点主任、现场主管每人处罚200元。支行平均退回率超过1.8%,行长、主管副行长每人处罚200元。网点平均退回率超过1.8%,网点主任、现场主管每人处罚200元。
三、严格兑现奖罚。该行明确10月31日,支行平均退回率超过1.8%.支行主管副行长每人处罚400元。网点平均退回率超过1.8%,网点主任、现场主管每人处罚300元。支行平均退回率超过1.6%,主管副行长每人处罚200元。网点平均退回率超过1.6%,网点主任、现场主管每人处罚200元。同时如果月底网点退回率控制在1.6%以下、则不处罚柜员,如网点退回率超过1.8%则相关柜员每笔处罚20元;如网点退回率超过2.2%则相关柜员每笔处罚50元;如网点退回率超过2.6%则相关柜员每笔处罚100元(考核时会剔除由客观因素产生的退回理由,但是也会对因柜员因素产生的重复退回理由加倍处罚)。
四、强力督导管理。该行提出支行、网点月均退回率低于控制值1.5%的,则对支行、网点、柜员免于处罚。每月从业务量50笔以上,退回率1%以下的柜员中给前5名(含进入全省质量好的柜员,不重复奖励)每人100元的奖励。 连续进入全省质量好的网点、柜员加倍奖励,二次进入按2倍、三次进入按3倍,以此类推。连续进入全省质量差榜的网点、柜员将加倍处罚,二次进入按2倍、三次进入按3倍,以此类推。 同时在考核方式以处罚直接提交人力资源部,在人力性费用中扣减, 对月度、季度、年度处理质量前五名柜员进行奖励,提高员工合规操作主动性,增加业务集中处理相关人员工作动力和压力,督促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柜员人人增强责任心,规范操作,力争实现业务集中处理质量与效率的有效提升。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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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