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南昌市分行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培训整体效果,结合我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南昌市分行培训工作的通知》,我市分行于本月下发了培训工作的补充意见。
意见包含调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授课方式 、规范相关流程完善学历备案审核、落实文件要求提升教育培训效果三项内容,主要强调除行内规定需进行现场培训或规定需要现场答疑、现场辅导教学、现场考试的,各单位需配合培训主办单位进行现场集中培训外,对于培训人员数多的培训,培训主办单位应组织配备在线教育设备的利润中心/县支行采取远程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主办单位需及时将培训资料进行整理下发,并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培训后续答疑解惑工作。
我行为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历水平,鼓励员工取得在职本科学历,如需按规定费用报销,员工必须在报考之前,填写好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审批(备案)表》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分管培训的行领导审批。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需由市分行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才可进行审批备案及报销相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