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延安分行在当前潜在风险不断暴露、大户风险隐患频现、逾期贷款高位不降、个人不良贷款增加较快、常规不良处置缓慢等新形势下,于2017年2月21日专门下发文件,对支行网点清收处置工作提出四项具体工作措施,主动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力促进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一、建立清收处置队伍。该行要求各支行必须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的清收处置小组,落实完善领导挂帅清收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行领导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吴起支行必须指派一名副行长主管负责清收处置工作,各支行抽调素质较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补充清收处置队伍,尤其是不良贷款问题多,数额大的支行,落实人员,专人专岗,确保从数量上和业务能力上满足清收处置工作的需要, 配备专人负责支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
二、落实工作内容。该行今年加大常规方式处置力度,防止对法律诉讼的过度依赖,进一步加大现金清收力度。加强不良贷款依法处置力度,对常规方式尽职追索到位的,运用法律手段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程,对辖内诉讼案件采用清单制管理,逐案制定进度计划。强化清收处置基础管理,支行不良贷款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按要求做好资产估值、减值准备计提、客户不良贷款管理系统维护、档案管理、不良贷款责任分析报告等相关工作。
三、明确工作目标。该行对辖区个人不良贷款违约期数达到7期以上(含7期),从严要求必须进行诉讼清收,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各支行根据自身不良贷款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目标要落实到户,有方案、有措施、有监督、有问责。辖内各行对每户不良贷款(包括企业、个人)制定详细的处置预案,确保清收处置的效果。
四、完善不良贷款考核和检查制度。该行严格考核管理,激励清收处置的积极性。不良贷款严格实行清收处置考核,科学下达全年清收处置考核任务,实行相应奖励处罚措施,推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步伐加快。定期召开风险办公会议,建立并落实处置中心不良贷款重点行督导巡查制度,对清收处置工作不力,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分别按适当的比例酌情给予扣减绩效处罚,以督促各分支行重视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确保清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