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下午三点二十分左右,一位年轻人带领着一位老人走入营业大厅引起了大堂经理的注意,大堂经理立即上前询问其办理什么业务,年轻人要求为老人开立银行卡并开立自助设备转账功能。大堂经理将年轻人及老人引至柜台,由柜员对其进行核实。柜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261号文件及总行就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注意事项对老人身份证进行核查发现,老人户籍隶属朱吴镇不属于凤城街道且出生日期为1949年,年龄较大,并且老人手上拿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六位数字,疑似开卡密码。
柜员因此产生怀疑,并就此询问老人开卡有何用途,年龄这么大是否会使用银行卡,平时是否转账,为何要执意开通自助设备转账功能,老人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随即,柜员询问年轻人跟老人是否有亲属关系,年轻人不肯回答并领着老人迅速离开。通过观察发现,年轻人开着一辆面包车,车上均为年龄较大的老年人。
通过此次案件,我们应有如下启示: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人行261号文件精神及总行下发的关于开立结算账户申请的注意事项,对于可疑人员应提高警惕,防范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二.风险无小事,我们的柜员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应进一步加强客户身份核实,认真识别客户,不能将审核流于形式。提高警惕,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维护良好银行业务环境。
来源:海阳农商银行
作者: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