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金华市分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婺城区支行行长李杰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金金罚决字〔202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金罚决字〔2023〕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 二、李杰(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婺城区支行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在客户申请提前还贷过程中以减免违约金为条件,诱使客户购买贵金属,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罚款35万元二、对李杰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邮储银行金华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在客户申请提前还贷过程中以减免违约金为条件,诱使客户购买贵金属,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