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是激发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他们移居城市,需要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条件,这些都离不开金融服务支持。原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为的是让新市民在城市生活中能够留得住、过的好,有幸福感。
对于新市民来说,主要是来自农村的青年人、收入相对农村居民来说较高,具备在城市购买商品房的能力;另外就是大学生,他们毕业后,多数选择留在城市生活、工作,对住房、创业就业有着强烈的需求,新市民在城市落脚,结婚、生子、教育、医疗等方面有着强烈的需求,这些都需要金融支持,满足新市民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服务必须不断升级。
一是产品服务要创新。受新市民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再同一地方的影响,原有金融信贷投放政策就需要有所变化,区域性的贷款方式将会被打破。为此,银行在服务上需要创新,在政策上需要有所变化。一方面,对于新市民住房装修、创业等方面的信贷资金需求,需要从多元化的考虑,打破区域限制,对于新市民贷款条件要放宽到借款人户籍地或者住房购买地银行都可以为其办理贷款。另一方面,推出新市民创业担保贷、信用贷为品种的贷款,支持新市民的生活和创业就业。
二是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推动数字金融化。由于新市民在户籍地办理贷款为主的客观原因,为方便新市民的业务办理,通过手机银行办理贷款、转账、缴费等业务,应发展推广手机银行业务,让新市民使用家乡的手机银行,通过手机银行享受来自家乡的金融服务,避免业务办理往返的劳顿之苦。
三是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为既能支持新市民生活、创业就业,又能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各商业银行应建立新市民服务联谊会,专门负责同行业对支持新市民贷款贷后检查工作的委托,帮助异地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新市民贷后检查,委托行可支付一定的委托代理费,但被委托单位要为贷后检查的真实性负责。以共同的力量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推动新市民就业。
来源:自著
作者:田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