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江门分行关于运用“三要”法则选择理财产品 的风险提示
2022年1月1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银行理财产品全面迈入净值化时代,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零风险”的时代已成过去。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培养良好的金融投资习惯,工商银行提示消费者,运用好三“要”法则,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一要:全面了解产品。充分了解产品是购买理财产品的先决条件,消费者应当通过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书等资料,咨询专业人员,全面掌握目标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投资标的、风险因素、赎回期限、特别约定等重要事项,切忌盲目选择,直接“一签而过”。同时,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购买过程的录音录像,自觉配合“双录”管理要求,通过规范的营销话术、准确的风险提示,避免因误导销售、不当宣传等购买不适合的产品和服务。
二要:充分认识自己。高收益往往意味着高风险,消费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能仅盯收益,而忽视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购买理财产品前,应结合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因素,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真实测评,并选购与自身风险等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切忌为购买“高收益”产品,违背自身实际刻意调高自身风险等级。
三要:打破思维惯性。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就是要打破消费者的惯性思维,让消费者直面理财投资风险,回归风险收益均衡的客观规律。随着理财产品执行净值化管理,理财净值的定期公开,产品收益将以业绩比较基准(即根据产品的过往业绩或同类产品的历史业绩计算的投资者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作为未来实际收益的参考,消费者要注意:积极参考净值过程管理,关注短中长期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有效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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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行江门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