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抚州分行提前完成全年清收个人客户不良贷款证券化受托资产任务
2018年,工行抚州分行在清收个人客户不良贷款证券化受托资产方面,措施得力,精准发力,取得显著成效。截止9月底,该行累计现金收回个贷不良证券化受托处置资产547.45万元,完成省行受托处置序时计划309.84%,排名全省前二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清收工作思路。该行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的个人客户不良贷款证券化受托资产清收领导小组,重申了职责;二是将清收目标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召开相关会议经常研究分析贷款质量,制定个人客户不良贷款证券化受托资产清收措施,要求支行领导每天必须过问清收情况;三是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客户不良贷款证券化受托资产的催收,确保受托资产与信贷资产同等管理。
二、依法诉讼,做实清收基础工作。该行一是用好保全利器,及时抢抓有效资产,全面查找、抢先保全债务人有效财产,力争首封首处,掌握清收处置的主动权。二是主动推进诉讼执行进程,充分运用法律赋予债权人的各项权利,积极申请法院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签发财产调查令、进行司法审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提高依法执行成效,拓展受偿来源。
三、规范操作,加强受托处置资产基础管理。该行扎实做好证券化受托处置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债权维护,规范处置收回、费用支付等系统操作处理,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运作规范有序、档案详实完备,对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专人管理,避免资产短缺、毁损和灭失,确保不发生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事件。严守受托处置资产合规原则,坚持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置,强化依法合规经营,不踩违规红线。
四、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该行遵循谁不清收,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奖优罚劣,加快纳入处置计划内项目的清收,做到“四个落实”,加快清收处置进程,确保完成全年证券化受托处置任务。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支行,按照清收处置目标未完成率的比例,扣减支行行长、主管副行长年度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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