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新余分行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工作方针,按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全和总省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四个到位”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为全行项业务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组织领导到位。该行党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保障业务稳健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围绕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体制机制,按照中央和总省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精心谋划全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措施,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相互促进,同步推进。
二、宣传教育到位。该行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统筹部署,融入到全行各项业务培训之中,以党委中心组为统领,支行、部门为单位,定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党纪行规、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同时,以易教易乐、生动活泼,员工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方式,如开设廉政微课堂、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专题讲座、专题讨论等,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
三、监督机制到位。该行不断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大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力度,尤其是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集中采购等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加大对支行负责人和财务、信贷、不良资产处置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制订防控措施,抓好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落实,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并通过党务、行务公开的方式,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责任追究到位。该行一是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违规违纪、选人用人存在不正之风、对上级行党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不传达、不安排、不落实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实行“双线追责”制度。在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特别是对辖内管理混乱,引发重大案件的单位,既追究本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也追究上级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