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根据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办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代办借记卡核发流程 。
一、该行对代理办理借记卡的客户,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时进行身份识别。对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明显无任何个人、业务关系,无合理理由代理开户或申领借记卡,以及同一持卡人无合理理由大量开户或申领借记卡的,采取强化审查措施,必要时拒绝其开户和申领借记卡。对通过电子自助设备发卡的,对其客户身份信息进行人工识别,落实客户身份识别要求。
二、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漏填(选)必填信息或必选选项、他人代办(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主卡持卡人代办附属卡除外)、他人代签名、申请材料未签名等情况的,不予核发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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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