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融犯罪层出不穷,银行面临的竞争和风险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为加强内控案防,保证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景德镇昌河支行坚持把案件防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支行领导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细致的讨论、分析,找出了症结所在,制定了多项措施,确保支行各项业务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
一、严格制定内控管理办法,提高内控意识。认真执行新制定的内控评价管理办法,做好支行的内控评价工作。为了规范昌河支行行内控评价工作,使自评工作确实起到督促、整改、提高的作用,昌河支行制定了《昌河支行内控评价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是将内控评价指标细化到具体的责任人,明确评价实施的程序、主管行长、各部门、网点负责人及运行督导员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及评价结果的奖惩办法等。按照《昌河支行内控评价管理办法》办法实施的自评工作,将达到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内控意识、夯实内控评价基础工作的作用,力争实现2019年内控评价二级的目标。
二、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岗位风险点。重点关注内控相对薄弱、案件风险比较突出的业务环节,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作为内控检查的最终目的,切实提高内控案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对内控案防工作的梳理、分析、总结,查摆问题,系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解决岗位设置、操作流程等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员工内控案防制度执行力,自觉抵制违规行为,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现象。
三、强化对客户经理日常业务行为管理,促进营销工作合规经营。从年初开始,支行将加大对客户经理日常业务行为管理。首先明确管理人责任,做到“谁的人,谁管理”,改变以往多头管理造成的客户经理日常管理责任不明确造成的管理空白,同时充分利用外部监督,通过向客户调查、回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经理营销行为的合规性,将客户经理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前移,实现对客户经理日常业务行为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