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德镇新厂支行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坚持把案件防范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案件防范、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员工年度综合经营业绩考评范围,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逐级建立责任落实评价制度,并以四项制度构筑案防堡垒。
一、以管理促效益强化案防意识。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内控出效益”的理念,把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身上,结合案件综合治理、内控大检查的问题,在内控案防会议上仔细分析,深入探究,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隐患,保证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完整性。让每名员工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案防意识。
二、加强职业教育。在做好外部防范的同时,对职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员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法制观念,教育员工珍爱职业生涯,不攀比、不奢侈,珍惜幸福生活。
三、以检查督辅环节提高检查质量。坚持做到业务发展与内控案防齐头并进,通过狠抓内控案防,积极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为全辖业务经营保驾护航,全面落实管理、监督、操作三个层面的案防责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
四、强化重点部位管理规范操作风险。该行以强化重点部位管理为中心,对前台业务操作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在现场进行整改和纠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和下不为例,确保及时消除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