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阳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法》,以诚信宣传与营销,切实维护客户的选择权和消费权,既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又推动了代理业务的稳健发展。
一、如实宣传推介与营销。全员不折不扣地履行《消费者权益法》,营销代理产品时,首先告知客户产品的“产地”和归属,以保全客户利益为上的营销原则,既赢得客户的信赖,也收到了理想的营销战果。
二、决不承诺产品收益。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全员营销代理产品时,如实向客户说明产品风险点、说明产品的预期收益,以历史祥实的过往收益数据为客户提供购买前的参考,决不允许擅自向客户承诺产品收益,坚决杜绝以“虚报收益”骗取客户信任的不正当营销,让客户真正做自己投资的主宰者。
三、服务工作善始善终。要求全员真正做到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一样认真负责,认真回答客户的每一个疑问和咨询,做好客户的需求挖掘和长期维护,以优质的服务取信客户、密切互利共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