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江西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工行抚州分行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本行实际,认真开展自查。
一、召开工作推动会。由市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机构金融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财务会计部、个贷中心、银行卡中心、风险与信贷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聚焦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等领域,研究布置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决定成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为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内控部。
二、加强自律公约学习宣传。将《江西银行业存贷款和理财销售业务自律公约》、《江西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江西银行业汽车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等三个自律公约通过邮箱下发各支行,并要求各支行做好三个自律公约在营业网点的张贴公布落实工作,并同步配套做好举报渠道的张贴公示。并在之后要求各支行对自律公约及举报渠道的张贴公示情况进行接龙。截至当前,该行辖内28家网点均已完成三个自律公约及举报渠道的张贴公示。
三、开展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该行均能按照《江西银行业存贷款和理财销售业务自律公约》、《江西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江西银行业汽车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等三个自律公约发展业务,对其中可能引发重大风险隐患、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下一步,该行将自觉维护存款利率自律机制,遵循风险定价原则科学确定贷款利率,依法依规开展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存贷款及理财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