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
1、完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行领导靠前指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行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2、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落实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部署、严落实;深入开展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把标准,务求实效,切实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健全领导重视、办公室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员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作为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使各类创建活动在巩固中提高,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2、加强动员,统筹协调。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化系统工程,点多、线长、面广。继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