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搜索:
首页 > 银行 > 地方银行

建行东营黄河路支行消保案例之个人金融信息篇

发布时间:2021-09-10
案例情节:
客户王女士在一次微信抢红包活动中,因为误点击了一个链接,导致被骗万余元。
王女士先被朋友拉进一个微信群里,群里的人都不是实名,还有好多不认识的人。突然,群里有人发红包,她就习惯性的抢了一个。点开后显示中了200元现金礼包,但是想领走现金,就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领取礼金的银行卡号。按照要求,王女士输入信息,随后收到了申请提现的验证码短信。根据提示,王女士输入短信中的验证码,结果发现银行卡中的1万多元钱被转走。
经核实,这类领取时要求输入姓名、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的“红包”属诈骗。所谓的提现验证码,实际是银行转账的验证码,一旦遇到这类“红包”,一定不要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造成损失。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所有的金融机构以及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与自然人建立业务联系、销售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所有个人信息都属于个人金融信息。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二是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是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四是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五是不要随意丢弃签购单、取款凭条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六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七是不在微博、群聊中透露个人信息。通过微博、微信、贴吧、论坛和熟人互动时,不要轻易说出姓名、银行卡、身份证、工作单位、等真实信息。这些信息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很多网上伪装身份实施的诈骗,都是利用了这些地方泄露的信息。
风险提示:
一是要注重保护个人敏感金融信息,不向他人透漏个人信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疫情当前,消费者应当保持冷静,遇到索要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或银行卡密码等情况,切勿盲目听信,不向他人透漏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个人敏感金融信息。
二是在涉及银行卡转账、汇款操作时要提高警惕,安全用卡。受疫情防控影响,在收到"退改签”类的信息后,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相关企业或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查询确认,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和使用不明来源的无线网络,谨防个人重要信息遭到窃取。
 
来源:
作者: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