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中午,闻堰支行的柜员们正在井然有序地整理业务凭证。突然,营运主管收到了一条系统发送的业务稽核信息,需对7月9日的一笔挂失存单支取业务进行核实。营运主管立马召开临时紧急会议,再次重申挂失补发存单当日支取需写客户情况说明,柜员们表示心中有数。再次查看这笔业务,该业务有存单、户主及代理人双人身份证,代理关系为夫妻,该笔业务的签名、信息录入、凭证摆放均符合要求。这让经办柜员松了一口气,但是这笔业务为何会触发系统预警?该笔业务有何端倪?柜员们心中的疑惑不由而生。
经查看该张存单的“对私定期特殊事务查询”,发现该存单是7月4日下午于余杭支行代理开立,两小时后又在滨江浦沿支行挂失补发,后7月9日在杭州闻堰支行代理支取。存单仅开立两小时就丢失了?该张存单的办理从余杭到滨江再到萧山闻堰,不符合就近办理的常理?
带着重重疑惑,营运主管致电了该存单户主。户主确认在7月4日开立了一张存单,但坚持认为未曾补发,该存单于4日下午由其丈夫在余杭代理开立,后去滨江浦沿支行完善身份信息,现存单尚在自己手上未曾支取。
听完,柜员不经产生了联想,是否是代理人开立存单后扣下了存单,后带户主去滨江浦沿支行挂失补发时谎称完善身份信息,存单补发后又自己扣下了新存单,将原存单交与户主。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户主手上的存单,是已经失效的“假存单”,而户主丈夫取走的,不仅是真存单,更取走了夫妻之间的信任与真心。
具体细节不便深究也不得而知,幸而经办柜员在受理业务时流程完整合规,避免了风险事件的发生。
经过这件“真假”存单事件,我建议系统在打印补发存单时能显示“补发”字样,或设置补发存单仅能本人支取等措施来加强风险防控,避免如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