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想要借助金融机构洗钱,那么结算账户是其必备条件。个人账户由于前几年电信诈骗猖獗,银行业已经通过各钟方法有效控制了不合法账户的出现;但是对公账户,反洗钱控制体系有许多地方要完善,需要前台工作人员在开立对公账户及账户管理中做好风险防范。
首先,在开户之前,尤其是基本户,客户经理要做好尽职调查,实地核实开户人经营场所、地址、法人身份信息及开户意愿,并如实反映给前台开户柜员。开户前尽职调查能有效防范虚假注册公司、“皮包公司”等风险。前台柜员在开户时实事求是地录入尽职调查人的信息,并将尽职调查的结果有效地反映在纸面上。对于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外地的需要客户经理双人上门核实,并在开户时由法人本人办理并做好录像工作。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能有效地控制大部分风险,所以需要客户经理与对公柜员高度重视,并积极沟通各自掌握的信息,将不合法不合规账户扼杀在摇篮里。
其次,在开户之中,对公柜员要仔细核对客户经理反馈的信息,并电话核实开户单位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与主管双人核对开户资料并在工商系统中查询后方可进行开户手续。由于2019年4月28日起人民银行已取消了开户许可证制度,所以开户许可信息及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全部要由前台柜员来录入,前台柜员也要正确无误地将客户信息录入到人行系统中,以便于人行系统的进一步核查监管。
最后,在开户之后,开户后三日内进行回访,换客户经理上门勘察企业的经营情况、法人的开户了解情况以及账户资料和相应结算产品的签约沟通和保管交付情况,确保法人对开户信息知晓。对于出现反洗钱预警的账户要重点关注,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于开通电子银行并且交易特别频繁的账户要提高一个风险等级。另外还有电商、虚拟币、房产经纪等,洗钱可借力的渠道越来越丰富,反洗钱难度毫无疑问越来越大。所以对于电子银行账户我们要提高对电子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的电子银行支付规范,完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监控工作水平,加大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控力度。(李永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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