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和总省行有关通知要求,工行新余分行明确四项要求保障全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有序进行。
一、提高重视程度。该行要求针对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必须全面、细致地谋划工作举措,紧盯工作进度,确保排查全覆盖,对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从严查处,形成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该行要求各机构切实承担起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追溯。同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形成推进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的激励约束机制,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健全完善机制。该行要求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对发现的风险及问题要建立责任清单,即查即改。要加强横向协作、上下联动,健全完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考核问责等长效机制,严防非法集资风险传染,维护与促进全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该行要求持续开展员工教育和公众宣教。一方面是加强员工防非教育,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高度出发,通过融e联、微信群、晨会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增强员工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敏感性和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另一方面是持续开展公众宣教,依托消费者宣教工作,围绕营业网点主阵地,渗透周边;充分利用电子渠道,向客户主动推送防非消息;强化内外联动,借力媒体,扩大宣教活动范围和影响力,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