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检查监督机制。依据行政印章管理办法中的检查与监督的规定要求,分管行长、办公室负责人始终坚持履行对行政印章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分管行长每半年检查一次、部门负责人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的要求,同时对所辖支行行政印章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的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严把印章使用管理关。全行行政印章纳入行政印章系统管理使用,严格执行电子流程审批程序,重点检查行政印章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存在用印机使用故障,有无系统外用印及手工用印的情况发生,系统中印章保管是否完好,印章专管员的配备及履职情况是否良好,以确保所有用印事项均通过系统流程审批处理。
三、规范用印流程审批。该行通过检查不断强调用印申请流程规范的重要性,要求流程各审核环节的人员严格把好资料审查关,认真核对用印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做到申请什么审核什么,审核什么用印什么,要求一笔一清,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尤其是合同、协议类的用印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注明合同的标的、金额、份数、用印数量等要素,保证用印的规范。
四、加强风险信息的核查。风险信息是系统自动记录用印审批流程中不合规的操作信息,能及时反应出各用印环节中潜在的风险,为此,该行要求各审批环节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的查看风险信息,严格处理好已产生的记录情况,发现潜在问题,从根本上杜绝涉印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