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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农发行开展辖内2018年度 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资格准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20
      近日,市农发行为做好2018年度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资格准入工作,按湖北省农发行通知要求,根据总行相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辖内担保公司准入工作。
      据悉,本次担保机构资格准入工作由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统一组织,各市、州分行,按照相关规定部署落实。市农发行接上级行通知后严格按规定组织申报,严格准入流程,严禁降低标准,防止出现调查不真实、不完整或因审查不严、降低审查标准而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准入等情况。
      本次准入工作由该行客户部门负责准入调查,风险部门负责初步审查,经该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行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向省分行上报正式请示。本次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资格至下一年度新名单公布时自动终止。根据通知要求对于以下几种情况严禁准入:非国有或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比低于50%)、虚假出资或抽逃注册资本金、公司经营不正常、治理结构不完善、3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该行信用等级在A-级(不含)以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计提不足、上年度未足额缴存担保保证金、不配合该行监督检查、从事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经营活动、投资高风险金融产品比例超过其净资产20%、超规定比例对外担保、所担保企业代为缴存担保保证金、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代偿责任、不协助债权人追偿债务、被监管部门提示风险、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作为担保人的情况及此前业务合作过程中有隐瞒重大风险、存在经济纠纷未处理的担保机构。
 
来源:鄂州农发行
作者:贾静远